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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本市夫妻在特定條件下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非農業戶口夫妻有9種適用情形,農業戶口夫妻在此基礎上另有3種補充情形。 非農業戶口夫妻再生育條件包括: 1、雙方均為獨生子女; 2、第一個子女經區、縣或市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 3、一方經有關部門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影響勞動且生活不能自理; 4、一方符合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條件; 5、一方為從事出海捕撈連續五年以上的漁民且現仍從事該職業; 6、一方婚前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過一個或兩個子女; 7、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且均為獨生子女; 8、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經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且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 9、婚前雙方均未生育子女,婚后經本市二級以上醫院診斷為不孕癥,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后懷孕。 農業戶口夫妻除適用上述9種情形外,還可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 2、女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無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個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戶贍養老人; 3、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 關于生育政策的具體執行細節,市民可撥打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或向所在區(縣)、街道(鄉鎮)人口計生部門咨詢。 面對復雜的生育政策條款,很多人容易混淆自身適用的具體情形——比如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差別、婚前生育情況如何認定、病殘鑒定標準是什么。這些條件往往環環相扣,需要結合個人實際情況綜合判斷。凡圖咨詢專注政策細節解讀多年,可為你免費梳理當前條件對應的政策條款,識別材料準備中的常見風險點,確保你對生育資格的判斷有據可依。 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再生育條件?凡圖咨詢可為你提供免費初步評估,基于你的戶口性質、婚姻及生育現狀,判斷最可能適用的政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