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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七月起,上海將正式實施居住證積分制度。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持證人可享受包括子女就學、申請公租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等公共服務待遇。 新辦法取消了此前草案中對居住證A、B、C類的劃分,通過積分體系對在滬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人員進行量化管理。積分指標涵蓋年齡、教育背景、職稱技能、工作年限等基礎維度,并結合本市發展需要設置加分、減分及一票否決情形。 積分體系與核心指標 當前上海居住證積分達標線為120分。積分由個人在滬居住時間、社保繳納年限、學歷層次、專業技術等級等因素累積形成。例如,年齡最高可計30分,教育背景最高110分,職稱或技能等級最高140分,社保每滿一年積3分。 減分項包括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等;若存在嚴重刑事犯罪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直接取消積分申請資格。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后,主要在子女教育和社保方面享有更優待遇。 待遇銜接與政策邊界 積分達標者,其同住子女可按上海規定參加中考,完成高中學業后可參加本地高考。這一群體規模預計將超過原人才居住證持有者,但政策整體保持平穩過渡。 需注意的是,居住證積分制度不等同于落戶政策。居轉戶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即持證滿七年、社保繳納滿七年并滿足其他條件方可申請轉為常住戶口。積分達標者暫不享受父母投靠、低保及共有產權房購買資格。 口徑可能隨時間調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