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20次瀏覽來源:網絡
是否需要主動申請積分?這取決于個人需求,只有持證人有積分使用目的時,才需啟動積分申請流程。 申請前建議先明確自身適用路徑,并圍繞材料鏈條做好信息對齊。不同情形下所需準備的材料和操作方向存在差異,提前梳理清楚有助于后續推進。 居住證積分、申請流程、基本材料 一、申請路徑確認 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可通過用人單位提交積分申請,通常需先通過線上系統進行模擬評估,確認達到標準分值后再正式委托單位辦理。 二、材料準備要點 持證人與用人單位需共同準備基礎材料,并根據所選積分指標補充對應證明。可按這幾項核對: (1)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填寫完整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現行有效的勞動(聘用)合同 (4)關于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承諾材料 (5)關于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承諾材料 (6)用人單位的合法登記證明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憑證 除上述基礎材料外,還需結合具體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支撐材料以確保信息一致性與完整性。 口徑可能隨時間調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 完成材料梳理后,建議先內部核對主體信息與時間線是否銜接,再通過用人單位推進正式申報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