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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戶口遷出遷入手續涉及多個環節,需按順序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一、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根據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前,需由本人或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并注銷戶口。 二、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同意遷入。 三、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五、持戶籍證明、相關證明材料及遷入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六、戶政科審核通過后簽發《準遷證》。 七、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領取遷移證。 八、攜帶遷移證和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法律依據為《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該條款明確: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時,須提前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并注銷戶口。若從農村遷往城市,需提供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錄取證明或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遷往邊防地區則須經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辦理戶口遷移時,每個環節都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且手續必須連續完整。如果對某些步驟或材料要求不明確,可能會影響辦理進度。凡圖咨詢可為你免費梳理完整的遷移流程清單,識別常見材料缺失風險,確保每一步都符合公安機關的審核要求。 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遷移條件?凡圖咨詢可為你提供免費初步評估,基于你的實際情況,判斷辦理流程中的關鍵節點和材料準備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