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30次瀏覽來源:網絡
應屆博士生落戶上海需滿足明確的政策要求,核心在于畢業當年完成申請并與具備資質的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具體政策要點如下: 一、就業單位要求 應屆博士生須在上海市用人單位就業,該單位需為在滬注冊的企業或機構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用人單位需在畢業生取得學歷證書當年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保。 二、申請材料清單 需完整提交以下材料: 1、教育部認可的博士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 2、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戶籍證明);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4、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社保繳納證明(申請時需處于正常繳費狀態)。 三、合規性要求 申請人需在畢業當年(2026年)完成落戶申請,且勞動關系、社保繳納均需在上海市建立。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繳納義務是基本要求,材料真實性將直接影響審批結果。 四、政策適用范圍 本政策僅適用于非上海生源的應屆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申請主體為接收單位,個人需通過單位統一申報。境外學歷、往屆畢業生或已就業人員不適用本政策。 很多應屆博士生臨近畢業時才發現,簽約單位是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勞動合同簽訂時間是否在畢業當年、社保繳納是否連續,這些細節環環相扣。凡圖人才咨詢專注應屆生落戶政策十多年,熟悉各類型單位的資質審核邏輯,可為你免費評估當前簽約單位是否符合申報要求,提前篩查材料合規性,識別因單位注冊地、法人資格或時間節點錯位導致的申請風險。不確定你的單位資質是否達標?立即聯系凡圖咨詢獲取免費初步評估。